31岁的周军岭躺在床上,满脸痛苦,一侧站着他的父亲周老汉。周军岭的右脚肿得老高,还裹着纱布。
周军岭说,他是尉氏县人,今年31岁,在长葛市一工厂打工。7月10日,在修理一台旧机器时,一钢板突然掉下,把他右脚两个脚趾当场砸掉,左脚后跟骨头碎裂,被送到了这家医院治疗。
“为了固定脚后跟的跟骨,让脚正常生长,需要把我双脚都固定起来。医院使用一个钢架,带着4根钢针,钉到我双腿小腿骨上。”
手术前医生说,固定后脚跟能快速生长,4到5周就可以把钉入骨头内的钢针小心拧出来。去了钢架,人就可以出院了。
但是,医生说得非常好的固定钢板网和4根钉入腿骨的钢针,竟然有3根断到骨头里了。
因为断的时间不同,第一次断了一根,大夫钻开腿骨,取出钢针头。第二次又断入两根,再次钻骨取针,让周军岭非常痛苦。
周军岭身边,放着4根长约50厘米,直径不到1厘米的钢架,是固定双腿不让动的。
钢架下端,放着4根像黄豆一样粗细的钢针。钢针一头连着钢架,另一头是钉入腿骨中的,其中3根已经断开。
周军岭说:“这几个断头当时断到我腿骨里,医院又做了两次钻骨手术,才把这些断头取出来。钻着我骨头的声音,听着太吓人了。”说着,周军岭双手就想去抱头。
周老汉说起儿子两次不该做的钻骨取针头手术,一脸痛苦。“第一个针头断后,大夫钻骨去取,我儿子当时就受不了。第二次再钻时,我儿子都疯了,不停打自己的脸。他好像患了精神病,半夜常常突然惊醒,大声喊着‘钢针钻眼、钢针钻眼’。”
随后,记者来到该院会议室,华主任与岳副院长接待了记者。华主任坚称,这套钢架不但有合格证,而且是经国家招标而购买的器械。他拿出一个合格证,我想拍照时,却被岳副院长制止。这个小小合格证上,没有具体的生产厂家。只标有:“组合式固定器 京药监械生产许20000299号,国食药监械(准)字200909090302 日期:090803”字样。岳副院长称, 这套固定器是北京生产的。
病人家属怀疑,“大夫向记者出示的这个合格证,并不一定是他们用的那套器械的,所以才不让记者拍照”。
岳副院长称,理论上钢针需要较大的力才能折断,在周军岭身上发生的折断应该是使用方面出了问题。华主任说,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钢针断入骨头内。“我们觉得病人是在使用过程中,造成钢针折断的。我们也不希望发生这种事情,正与病人协商解决此问题。如果病人觉得钢架质量有问题,可以拿去做鉴定”。
医院认为,医生对小郭的诊断和治疗没有差错和过失。
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,小郭现在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实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,故不同意承担民事责任。但在诉讼过程中,医院同意给小郭一次性的经济帮助款8000元,法院给予了认可。